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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威尼斯景顺科综 :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金沙水磨坊|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一)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ღ★★✿、《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 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ღ★★✿、《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ღ★★✿,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ღ★★✿。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ღ★★✿、准确ღ★★✿、完整ღ★★✿。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ღ★★✿,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ღ★★✿,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ღ★★✿,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ღ★★✿。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ღ★★✿、义务的法律文件ღ★★✿。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ღ★★✿,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ღ★★✿,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ღ★★✿,并按照《基金法》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ღ★★✿、承担义务ღ★★✿。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ღ★★✿,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ღ★★✿。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ღ★★✿,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ღ★★✿,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ღ★★✿,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ღ★★✿。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ღ★★✿。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主要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ღ★★✿。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ღ★★✿。但需注意ღ★★✿,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ღ★★✿。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ღ★★✿、赎回ღ★★✿,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ღ★★✿。
(八))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ღ★★✿,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ღ★★✿,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ღ★★✿,理性判断市场ღ★★✿,对认购和/或申购基金的意愿ღ★★✿、时机ღ★★✿、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ღ★★✿,获得基金投资收益ღ★★✿,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ღ★★✿。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ღ★★✿:市场风险ღ★★✿、信用风险ღ★★✿、管理风险ღ★★✿、流动性风险ღ★★✿、操作或技术风险ღ★★✿、合规风险ღ★★✿、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ღ★★✿。
(九)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ღ★★✿,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ღ★★✿、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ღ★★✿。同时ღ★★✿,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ღ★★✿,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ღ★★✿,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ღ★★✿。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ღ★★✿,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ღ★★✿,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ღ★★✿,由投资人自行负责ღ★★✿。
(十一)本基金投资主要投资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ღ★★✿,将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ღ★★✿、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ღ★★✿,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ღ★★✿、流动性风险ღ★★✿、退市风险ღ★★✿、集中度风险ღ★★✿、系统性风险ღ★★✿、政策风险等ღ★★✿。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ღ★★✿。
(十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ღ★★✿,若投资ღ★★✿,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ღ★★✿,以及与创新企业ღ★★✿、境外发行人ღ★★✿、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ღ★★✿。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ღ★★✿。
(十三)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ღ★★✿,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ღ★★✿。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ღ★★✿,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ღ★★✿、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ღ★★✿。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ღ★★✿、受益所有人金沙水磨坊ღ★★✿、经办人等个人信息ღ★★✿,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ღ★★✿。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ღ★★✿、《运作办法》ღ★★✿、《销售办法》ღ★★✿、《信息披露办法》ღ★★✿、《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ღ★★✿、《指数基金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真实性ღ★★✿、准确性ღ★★✿、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ღ★★✿。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ღ★★✿。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ღ★★✿,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ღ★★✿。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ღ★★✿,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ღ★★✿。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ღ★★✿、义务的法律文件ღ★★✿。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ღ★★✿,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ღ★★✿,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ღ★★✿,并按照《基金法》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ღ★★✿、承担义务ღ★★✿。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ღ★★✿,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ღ★★✿。
11ღ★★✿、《基金法》ღ★★✿: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ღ★★✿,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ღ★★✿,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ღ★★✿,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13ღ★★✿、《信息披露办法》ღ★★✿: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ღ★★✿、同年9月1日实施的ღ★★✿,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ღ★★✿、《运作办法》ღ★★✿: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ღ★★✿、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ღ★★✿、《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ღ★★✿: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ღ★★✿、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0ღ★★✿、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ღ★★✿: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1ღ★★✿、基金合同当事人ღ★★✿:指受基金合同约束ღ★★✿,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ღ★★✿,包括基金管理人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4ღ★★✿、合格境外投资者ღ★★✿: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ღ★★✿,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9ღ★★✿、销售机构ღ★★✿: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ღ★★✿,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ღ★★✿,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ღ★★✿,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0ღ★★✿、直销机构ღ★★✿: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ღ★★✿、代销机构ღ★★✿: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ღ★★✿,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ღ★★✿,代为办理基金认购ღ★★✿、申购ღ★★✿、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ღ★★✿,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办证券公司)
47ღ★★✿、申购ღ★★✿:指基金合同生效后ღ★★✿,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ღ★★✿,以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申购对价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8ღ★★✿、赎回ღ★★✿:指基金合同生效后ღ★★✿,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的对价资产的行为
56ღ★★✿、现金替代退补款ღ★★✿:指投资人支付的现金替代与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关费用的差额ღ★★✿。若现金替代大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关费用ღ★★✿,则本基金需向投资人退还差额ღ★★✿,若现金替代小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关费用ღ★★✿,则投资人需向本基金补缴差额 57ღ★★✿、现金差额ღ★★✿: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ღ★★✿;投资人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ღ★★✿、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70ღ★★✿、流动性受限资产ღ★★✿:指由于法律法规ღ★★✿、监管ღ★★✿、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ღ★★✿,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ღ★★✿、停牌股票ღ★★✿、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ღ★★✿、资产支持证券ღ★★✿、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李进先生ღ★★✿,董事长ღ★★✿,经济学硕士ღ★★✿。曾任职于中国科技财务公司及担任中国华能财务公司上海营业部副主任ღ★★✿、综合计划部副经理ღ★★✿、计划部副经理ღ★★✿、综合计划部经理ღ★★✿,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ღ★★✿、党组成员ღ★★✿、总经理ღ★★✿,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ღ★★✿、党委委员ღ★★✿,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ღ★★✿、党组成员ღ★★✿、总法律顾问ღ★★✿、纪检组组长ღ★★✿、工会主席ღ★★✿、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ღ★★✿、总经理ღ★★✿、党组副书记ღ★★✿、党委副书记ღ★★✿、党委书记ღ★★✿、副董事长ღ★★✿,2011年至 2016年兼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ღ★★✿。现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董事ღ★★✿,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ღ★★✿。
康乐先生ღ★★✿,董事ღ★★✿、总经理ღ★★✿、财务负责人ღ★★✿,经济学硕士ღ★★✿。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ღ★★✿、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ღ★★✿、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ღ★★✿,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ღ★★✿、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ღ★★✿,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ღ★★✿。2011年 7月加入本公司ღ★★✿,现任公司董事ღ★★✿、总经理ღ★★✿。
罗德城先生ღ★★✿,董事ღ★★✿,工商管理硕士ღ★★✿。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ღ★★✿、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ღ★★✿、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ღ★★✿,并于 1992至 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ღ★★✿,1996至 1997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主席ღ★★✿,1997至 2000年间出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ღ★★✿,1997至 2001年间出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ღ★★✿。1994年加入景顺集团ღ★★✿,现任高级董事总经理ღ★★✿、亚太区行政总裁ღ★★✿。
赵昕倩女士ღ★★✿,董事ღ★★✿,经济学硕士ღ★★✿。曾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ღ★★✿、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ღ★★✿、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ღ★★✿、机构监管一处(前海监管办公室)副处长ღ★★✿。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ღ★★✿、合规总监ღ★★✿、首席风险官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ღ★★✿,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ღ★★✿,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ღ★★✿、合规总监ღ★★✿、首席风险官ღ★★✿。
伍同明先生ღ★★✿,独立董事ღ★★✿,文学学士ღ★★✿。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ღ★★✿、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ღ★★✿、香港执业会计师(CPA)ღ★★✿、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ღ★★✿。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澳门威尼斯ღ★★✿、审核ღ★★✿、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ღ★★✿,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ღ★★✿。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ღ★★✿。
靳庆军先生ღ★★✿,独立董事ღ★★✿,法学硕士ღ★★✿。曾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ღ★★✿,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ღ★★✿、英国律师行 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ღ★★✿,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ღ★★✿,担任执行合伙人ღ★★✿。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ღ★★✿。
黄海洲先生ღ★★✿,独立董事ღ★★✿,哲学博士ღ★★✿。曾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及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与汇率部ღ★★✿、欧洲一部和研究部经济学家及高级经济学家ღ★★✿,巴克莱资本大中华区研究主管兼首席经济学家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CICC)研究部联席负责人ღ★★✿、首席策略师ღ★★✿、股票业务部全球负责人ღ★★✿、董事总经理ღ★★✿、管理委员会成员ღ★★✿。现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ღ★★✿、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ღ★★✿、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ღ★★✿、香港金融发展局委员ღ★★✿、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特聘教授ღ★★✿。
郭慧娜女士ღ★★✿,监事ღ★★✿,管理学硕士ღ★★✿。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ღ★★✿,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ღ★★✿、业务发展部副经理ღ★★✿、企业发展部经理ღ★★✿、亚太区监察总监ღ★★✿、亚太区首席行政官ღ★★✿、亚太区首席营运总监ღ★★✿。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ღ★★✿。
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ღ★★✿,工商管理硕士ღ★★✿。曾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新闻记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ღ★★✿,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副首席投资官ღ★★✿,以及研究澳门威尼斯ღ★★✿、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ღ★★✿,安盛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泛亚地区首席投资官ღ★★✿。2018 年加入本公司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
黎海威先生ღ★★✿,副总经理ღ★★✿,经济学硕士ღ★★✿,CFAღ★★✿。曾任美国穆迪 KMV公司研究员ღ★★✿,美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ღ★★✿、主动股票部副总裁ღ★★✿,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ღ★★✿。2012年 8月加入本公司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
赵代中先生ღ★★✿,副总经理金沙水磨坊ღ★★✿,理学硕士ღ★★✿。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投资经理ღ★★✿、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ღ★★✿、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ღ★★✿。2016年 3月加入本公司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
刘焕喜先生ღ★★✿,副总经理ღ★★✿,投资与金融系博士ღ★★✿。曾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ღ★★✿,《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ღ★★✿,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ღ★★✿、总裁办副主任ღ★★✿、行政部副总经理ღ★★✿。2003年 3月加入本公司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
张明先生ღ★★✿,首席信息官ღ★★✿,工商管理硕士ღ★★✿。曾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架构与开发支持组经理ღ★★✿、信息技术中心技术开发部执行总经理ღ★★✿。2020年3月加入本公司ღ★★✿,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ღ★★✿、信息技术部总经理ღ★★✿。
龚丽丽女士ღ★★✿,理学硕士ღ★★✿。曾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研究员ღ★★✿、基金经理助理ღ★★✿、基金经理ღ★★✿,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负责人ღ★★✿、年11月起担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ღ★★✿,现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副总经理ღ★★✿、基金经理ღ★★✿,兼任投资经理ღ★★✿。具有14年证券ღ★★✿、基金行业从业经验ღ★★✿。
金璜先生ღ★★✿,工学硕士ღ★★✿,CFAღ★★✿。曾任美国AltfestPersonalWealthManagement(艾福斯特个人财富管理)投资部量化研究员ღ★★✿,Morgan Stanley(美国摩根士丹利)风险管理部信用风险分析员ღ★★✿。2018年7月加入本公司ღ★★✿,历任风险管理部经理ღ★★✿、ETF与创新投资部研究员ღ★★✿、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ღ★★✿,自2023年9月起担任ETF与创新投资部基金经理ღ★★✿。具有9年证券ღ★★✿、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澳门威尼斯ღ★★✿。
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龚丽丽女士曾于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管理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ღ★★✿;2017 年 12 月至2020年7月管理申万菱信深证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ღ★★✿、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ღ★★✿、申万菱信中小企业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ღ★★✿、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ღ★★✿、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ღ★★✿、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ღ★★✿、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ღ★★✿;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ღ★★✿;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ღ★★✿、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ღ★★✿;2018年9月至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ღ★★✿;2019年10月至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2019年11月至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研发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ღ★★✿、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ღ★★✿、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ღ★★✿、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ღ★★✿;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2021 年 9 月至 2022年3月管理申万菱信上证G60战略新兴产业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管理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
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龚丽丽女士兼任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ღ★★✿、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ღ★★✿、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国证港股通红利低波动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ღ★★✿、景顺长城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ღ★★✿、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
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金璜先生兼任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ღ★★✿、景顺长城全球半导体芯片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ღ★★✿、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ღ★★✿、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ღ★★✿、景顺长城标普消费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ღ★★✿、景顺长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ღ★★✿、景顺长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ღ★★✿、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ღ★★✿;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ღ★★✿,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ღ★★✿;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ღ★★✿,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ღ★★✿;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ღ★★✿、基金合同澳门威尼斯ღ★★✿、相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的前提下ღ★★✿,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ღ★★✿、申购ღ★★✿、赎回ღ★★✿、收益分配等业务的规则ღ★★✿,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ღ★★✿;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ღ★★✿,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ღ★★✿、投资意向等ღ★★✿。除《基金法》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ღ★★✿,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ღ★★✿,不向他人泄露ღ★★✿,但因监管机构ღ★★✿、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ღ★★✿,或因审计金沙水磨坊ღ★★✿、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ღ★★✿;
(15)依据《基金法》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ღ★★✿、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ღ★★✿;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ღ★★✿、报表ღ★★✿、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ღ★★✿;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ღ★★✿,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ღ★★✿,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ღ★★✿,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ღ★★✿;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ღ★★✿,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ღ★★✿、清理ღ★★✿、估价ღ★★✿、变现和分配ღ★★✿;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ღ★★✿,《基金合同》不能生效ღ★★✿,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ღ★★✿,将已募集的认购款项ღ★★✿、股票连同认购款项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ღ★★✿;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ღ★★✿;
1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ღ★★✿、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ღ★★✿,采取有效措施ღ★★✿,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ღ★★✿、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ღ★★✿。
2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ღ★★✿、《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ღ★★✿,采取有效措施ღ★★✿,防止下列行为发生ღ★★✿: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ღ★★✿;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ღ★★✿、法规ღ★★✿、规章ღ★★✿、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ღ★★✿,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ღ★★✿、基金的商业秘密ღ★★✿,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ღ★★✿、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ღ★★✿,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ღ★★✿、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ღ★★✿;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ღ★★✿、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ღ★★✿;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ღ★★✿、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ღ★★✿,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ღ★★✿、基金的商业秘密ღ★★✿、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ღ★★✿、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ღ★★✿,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ღ★★✿、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ღ★★✿;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ღ★★✿: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ღ★★✿,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ღ★★✿。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ღ★★✿: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ღ★★✿;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ღ★★✿;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ღ★★✿;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ღ★★✿;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ღ★★✿,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ღ★★✿、制定公司日常经营ღ★★✿、拟募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ღ★★✿,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ღ★★✿,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控制工作总结报告ღ★★✿;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ღ★★✿。
2)风险管理委员会ღ★★✿: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ღ★★✿,该委员会是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识别ღ★★✿、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ღ★★✿,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ღ★★✿,由总经理ღ★★✿、副总经理ღ★★✿、督察长ღ★★✿、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ღ★★✿,其主要职责是ღ★★✿:评估公司各机构ღ★★✿、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ღ★★✿,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ღ★★✿,并负责审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ღ★★✿;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ღ★★✿,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ღ★★✿,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ღ★★✿;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ღ★★✿;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ღ★★✿;负责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ღ★★✿;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ღ★★✿;需要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ღ★★✿、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ღ★★✿。
3)投资决策委员会ღ★★✿: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ღ★★✿,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ღ★★✿。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ღ★★✿、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ღ★★✿、各投资总监ღ★★✿、研究总监ღ★★✿、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ღ★★✿,其主要职责包括ღ★★✿:依照基金合同ღ★★✿、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ღ★★✿,确立各基金ღ★★✿、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ღ★★✿;审定基金资产ღ★★✿、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ღ★★✿,包括基金资产ღ★★✿、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ღ★★✿、债券ღ★★✿、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ღ★★✿;制定基金ღ★★✿、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ღ★★✿;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ღ★★✿;考核包括基金经理ღ★★✿、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ღ★★✿;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其它重大投资事项ღ★★✿。
4)督察长ღ★★✿: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ღ★★✿。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ღ★★✿;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ღ★★✿,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ღ★★✿,对基金运作ღ★★✿、内部管理ღ★★✿、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ღ★★✿、稽核ღ★★✿;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告ღ★★✿,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ღ★★✿。
5)法律监察稽核部ღ★★✿: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ღ★★✿,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ღ★★✿,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ღ★★✿。法律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ღ★★✿、合理性ღ★★✿、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ღ★★✿,并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ღ★★✿、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ღ★★✿。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ღ★★✿、法规ღ★★✿、规章制度培训ღ★★✿,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ღ★★✿,并对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ღ★★✿,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ღ★★✿、研究ღ★★✿,提出解决方案ღ★★✿,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ღ★★✿、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进行审核ღ★★✿、讨论ღ★★✿,并监督整改ღ★★✿。
3)独立性原则ღ★★✿: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ღ★★✿,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ღ★★✿,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ღ★★✿; 4)相互制约原则ღ★★✿: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ღ★★✿、相互制衡ღ★★✿; 5)成本效益原则ღ★★✿: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ღ★★✿,提高经济效益ღ★★✿,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ღ★★✿。
建立科学合理ღ★★✿、控制严密ღ★★✿、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ღ★★✿。公司成立以来ღ★★✿,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ღ★★✿,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构ღ★★✿、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ღ★★✿、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ღ★★✿。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ღ★★✿,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ღ★★✿。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ღ★★✿、投资管理制度ღ★★✿、基金会计制度ღ★★✿、信息披露制度ღ★★✿、监察稽核制度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ღ★★✿、岗位职责ღ★★✿、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ღ★★✿、规章等ღ★★✿,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ღ★★✿。
建立了岗位分离ღ★★✿、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ღ★★✿。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ღ★★✿,交易与清算ღ★★✿,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ღ★★✿,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ღ★★✿。
构建了风险管理系统ღ★★✿。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ღ★★✿、预警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ღ★★✿,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ღ★★✿,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ღ★★✿、预警ღ★★✿、监督ღ★★✿,从而确认ღ★★✿、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ღ★★✿,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ღ★★✿,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ღ★★✿、管理ღ★★✿、控制ღ★★✿,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ღ★★✿。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ღ★★✿: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ღ★★✿、交易系统ღ★★✿,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ღ★★✿,在“股票黑名单”ღ★★✿、交叉交易以及防范操守风险等方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ღ★★✿,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ღ★★✿。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ღ★★✿。采用数量化ღ★★✿、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ღ★★✿,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ღ★★✿,用以提示指数趋势ღ★★✿、行业及个股的风险ღ★★✿,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ღ★★✿,对风险进行分散ღ★★✿、规避和控制ღ★★✿,尽可能减少损失ღ★★✿。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ღ★★✿,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ღ★★✿,总行设在深圳ღ★★✿。自成立以来ღ★★✿,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ღ★★✿,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ღ★★✿,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ღ★★✿:600036)ღ★★✿,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ღ★★✿。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ღ★★✿,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ღ★★✿:3968)ღ★★✿,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ღ★★✿,共发行了24.2亿H股ღ★★✿。截至2024年9月30日ღ★★✿,招商银行总资产116,547.63亿元人民币ღ★★✿,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8.67%ღ★★✿,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5.33%ღ★★✿。
2002年8月ღ★★✿,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ღ★★✿;2005年8月ღ★★✿,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ღ★★✿,更名为资产托管部ღ★★✿,现下设基金券商团队ღ★★✿、银保信托团队ღ★★✿、养老金团队ღ★★✿、业务管理团队ღ★★✿、产品研发团队ღ★★✿、风险管理团队ღ★★✿、系统与数据团队金沙水磨坊ღ★★✿、项目支持团队澳门威尼斯ღ★★✿、运营管理团队ღ★★✿、基金外包业务团队10个职能团队ღ★★✿,现有员工249人ღ★★✿。2002年11月ღ★★✿,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ღ★★✿,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ღ★★✿;2003年4月ღ★★✿,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ღ★★✿。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之一ღ★★✿,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托管机构资格ღ★★✿、受托投资管理托管业务托管资格ღ★★✿、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资格ღ★★✿、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资格ღ★★✿、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资格金沙水磨坊ღ★★✿、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业务等业务资格ღ★★✿。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结合自身在托管行业深耕22年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ღ★★✿,推出“招商银行托管+”服务品牌ღ★★✿,以“践行价值银行战略ღ★★✿,致力于成为服务更佳ღ★★✿、科技更强ღ★★✿、协同更好的客户首选全球托管银行”品牌愿景为指引ღ★★✿,以“值得信赖的专家ღ★★✿、贴心服务的管家澳门威尼斯ღ★★✿、让价值持续增加ღ★★✿、客户的体验更佳”的“4+目标”ღ★★✿,以创新的“服务产品化”为方法论ღ★★✿,全方位助力资管机构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ღ★★✿。招商银行资产托管围绕资管全场景ღ★★✿,打造了“如风运营”“大观投研”“见微数据”三个服务子品牌ღ★★✿,不断创新托管系统ღ★★✿、服务和产品ღ★★✿: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ღ★★✿、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S”托管服务标准ღ★★✿,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ღ★★✿,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ღ★★✿,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ღ★★✿,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ღ★★✿、第一只FOFღ★★✿、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ღ★★✿、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ღ★★✿、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ღ★★✿、第一只红利ETF基金ღ★★✿、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ღ★★✿、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ღ★★✿、第一单TOT保管ღ★★✿,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澳门威尼斯ღ★★✿,得到了同业认可ღ★★✿。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ღ★★✿,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近年来获得业内各类奖项荣誉ღ★★✿。2016年5月 “托管通”荣获《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ღ★★✿;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ღ★★✿,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ღ★★✿;7月荣获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ღ★★✿、《21世纪经济报道》“2016最佳资产托管银行”ღ★★✿。2017年5月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ღ★★✿;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ღ★★✿;“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ღ★★✿。2018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ღ★★✿;同月ღ★★✿,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ღ★★✿,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ღ★★✿、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ღ★★✿;3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ღ★★✿;5月荣获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ღ★★✿;12月荣获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ღ★★✿、“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ღ★★✿。2019年3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ღ★★✿;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ღ★★✿;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ღ★★✿。2020年1月ღ★★✿,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ღ★★✿;6月荣获《财资》“中国境内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ღ★★✿;10月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二届中国公募基金英华奖“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ღ★★✿。2021年1月ღ★★✿,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ღ★★✿;同月荣获2020东方财富风云榜“2020年度最受欢迎托管银行”奖项ღ★★✿;2021年10月ღ★★✿,《证券时报》“2021年度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ღ★★✿;2021年12月ღ★★✿,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三届中国公募基金英华奖“2020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ღ★★✿;2022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ღ★★✿、估值业务杰出机构”奖项ღ★★✿;9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最佳公募基金托管银行”“最佳理财托管银行”三项大奖ღ★★✿;12月荣获《证券时报》“2022年度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ღ★★✿;2023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ღ★★✿、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优秀托管机构”ღ★★✿、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2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托管业务市场创新奖”三项大奖ღ★★✿;2023年4月ღ★★✿,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二届中国基金业创新英华奖“托管创新奖”ღ★★✿;2023年9月ღ★★✿,荣获《中国基金报》中国基金业英华奖“公募基金25年基金托管示范银行(全国性股份行)”ღ★★✿;2023年12月ღ★★✿,荣获《东方财富风云榜》“2023年度托管银行风云奖”ღ★★✿。2024年1月ღ★★✿,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ღ★★✿、“2023年度估值业务杰出机构”ღ★★✿、“2023年度债市领军机构”金沙水磨坊ღ★★✿、“2023年度中债绿债指数优秀承销机构”四项大奖ღ★★✿;2024年2月ღ★★✿,荣获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最佳年金托管合作伙伴”奖ღ★★✿。2024年4月ღ★★✿,荣获中国基金报“中国基金业英华奖-ETF20周年特别评选“优秀ETF托管人””奖ღ★★✿。2024年6月ღ★★✿,荣获上海清算所“2023年度优秀托管机构”奖ღ★★✿。2024年8月ღ★★✿,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2024资产管理年会暨十七届21世纪【金贝】资产管理竞争力研究案例发布盛典上ღ★★✿,“招商银行托管+”荣获“2024卓越影响力品牌”奖项ღ★★✿;2024年9月ღ★★✿,在2024财联社中国金融业“拓扑奖”评选中ღ★★✿,荣获银行业务类奖项“2024年资产托管银行‘拓扑奖’”ღ★★✿。
缪建民先生ღ★★✿,招商银行董事长ღ★★✿、非执行董事ღ★★✿,2020年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ღ★★✿、董事长ღ★★✿。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ღ★★✿,高级经济师ღ★★✿。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ღ★★✿、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ღ★★✿。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ღ★★✿。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ღ★★✿、总裁ღ★★✿,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ღ★★✿、总裁ღ★★✿、董事长ღ★★✿,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ღ★★✿,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ღ★★✿,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ღ★★✿,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ღ★★✿,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ღ★★✿,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ღ★★✿,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ღ★★✿。
王良先生ღ★★✿,招商银行党委书记ღ★★✿、执行董事ღ★★✿、行长ღ★★✿。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ღ★★✿,高级经济师ღ★★✿。1995年6月加入招商银行ღ★★✿,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ღ★★✿、副行长ღ★★✿、行长ღ★★✿,2012年6月起历任招商银行行长助理ღ★★✿、副行长ღ★★✿、常务副行长ღ★★✿,2022年4月18日起全面主持招商银行工作ღ★★✿,2022年5月19日起任招商银行党委书记ღ★★✿,2022年6月15日起任招商银行行长ღ★★✿。兼任招商银行香港上市相关事宜之授权代表ღ★★✿、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ღ★★✿、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ღ★★✿、招商永隆银行董事长ღ★★✿、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副董事长ღ★★✿、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ღ★★✿、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ღ★★✿、中国银行业协会中间业务专业委员会第四届主任ღ★★✿、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ღ★★✿、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ღ★★✿。
孙乐女士ღ★★✿,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ღ★★✿,硕士研究生毕业ღ★★✿,2001年8月加入招商银行至今ღ★★✿,历任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风险控制部副经理ღ★★✿、经理ღ★★✿、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ღ★★✿、副总经理ღ★★✿、总经理ღ★★✿、公司银行部总经理ღ★★✿、中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ღ★★✿、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ღ★★✿;无锡分行行长助理ღ★★✿、副行长ღ★★✿;南京分行副行长ღ★★✿,具有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ღ★★✿,在风险管理ღ★★✿、信贷管理ღ★★✿、公司金融ღ★★✿、资产托管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ღ★★✿。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ღ★★✿,坚持守法经营ღ★★✿、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ღ★★✿;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ღ★★✿、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ღ★★✿,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ღ★★✿;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ღ★★✿、堵塞漏洞ღ★★✿、消除隐患ღ★★✿,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ღ★★✿、准确ღ★★✿、完整ღ★★✿、及时ღ★★✿;确保内控机制ღ★★✿、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ღ★★✿、流程的不断完善ღ★★✿。
(4)有效性原则ღ★★✿。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ღ★★✿、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ღ★★✿。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ღ★★✿,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ღ★★✿。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ღ★★✿。
(1)完善的制度建设ღ★★✿。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ღ★★✿、产品受理ღ★★✿、会计核算ღ★★✿、资金清算ღ★★✿、岗位管理ღ★★✿、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ღ★★✿,建立了三层制度体系ღ★★✿,即ღ★★✿:基本规定ღ★★✿、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ღ★★✿。制度结构层次清晰ღ★★✿、管理要求明确ღ★★✿,满足风险管理全覆盖的要求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ღ★★✿、制度化ღ★★✿、规范化运作ღ★★✿。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ღ★★✿。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机房ღ★★✿、权限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ღ★★✿,电脑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ღ★★✿,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权限ღ★★✿。业务网和办公网ღ★★✿、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ღ★★✿,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ღ★★✿,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ღ★★✿。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ღ★★✿,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ღ★★✿、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ღ★★✿,对违反法律法规ღ★★✿、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ღ★★✿,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ღ★★✿。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ღ★★✿、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ღ★★✿,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ღ★★✿,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ღ★★✿,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ღ★★✿。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ღ★★✿。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ღ★★✿,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ღ★★✿。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ღ★★✿,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ღ★★✿,对基金财产ღ★★✿、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ღ★★✿,应呈报中国证监会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ღ★★✿;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ღ★★✿,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ღ★★✿、证券账户ღ★★✿、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ღ★★✿,为基金办理证券ღ★★✿、期货交易资金清算ღ★★✿;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ღ★★✿、监察与稽核ღ★★✿、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ღ★★✿,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ღ★★✿;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ღ★★✿,独立核算ღ★★✿,分账管理ღ★★✿,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ღ★★✿、资金划拨ღ★★✿、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ღ★★✿;
(4)除依据《基金法》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ღ★★✿,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ღ★★✿,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ღ★★✿;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ღ★★✿;网路安全ღ★★✿,数据防泄ღ★★✿,澳门威尼斯ღ★★✿。澳门尼斯人游戏电玩ღ★★✿。威斯尼斯人官方网站ღ★★✿。澳门尼斯人游戏电玩网站ღ★★✿,澳门尼斯人游戏ღ★★✿!